如何对待房产继承纠纷
林爱民生前与张国花用共同收入买得楼房一套,房产证上只登有林爱民一个人的名字。听说张国花要带子改嫁,林爱民的父母以房证只登有林爱。张昌父亲张开去世,张昌只能继承应继承的其父张开的遗留房产份额,张昌的继母不但属于房屋的共同所有人,而且与张昌对张昌父亲张开的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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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再重复:一等以后我母亲稳定了,我用a房跟他换b房,因为b房房产证是我奶奶的,以后我可以继承吗?但还设计到我一个叔叔,他不知道我判给我妈了,我能和他分这个房子吗?:这事上边说了,只要有你爸爸在,你就没有继承权,只有在你爸爸先于你奶奶去世的情况下,你才可以“代位继承”他就。
财产如何分配
要注意一个问题,父亲名下的财产若是婚前购买的话,那是其个人财产,去世后由上述所言的继承人参与继承。若其名下的财产是婚后拥有的,虽房产证上是个人的名字,但财产应当是父亲与母亲共同所有,因此在分割继承遗产时依扣除其母亲的份额,也就是一半的房产。即只有另一半的房产是。
超过诉讼时效可否缺席继承
房子是我母亲的,母亲去世1996年未立遗嘱,口头说由我垫付房款,房产证是她的名单位福利房改商品房,”此段文字表述是不是说明,在当下,根据《公房出售管理条例》由单位福利房而出售之房?在公房出售时,你母亲而健在并与你口头约定,购房款由你垫付,房产证登记仍然是她的名字?如。